2)第519章 青纱帐_海上升明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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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晚收点以提高产量,等玉米秋收后,又可赶种小麦了。”

  大学士徐石麒告诉皇帝,现在山东明军占据的登莱青忻四府,基本上已经没有荒田了,就连荒地也大量开垦。

  不管是有主地还是无主地,不管官田民田,都是先种了再说。

  另外军屯田现在也很多。

  “田地产权还是要尊重的,现在是特殊情况,有些地主离乡南迁了,有些因饥荒逃难离家了,也有些是虽然还在乡但种不过来,所以我们现在先安排人把地都种上,地主不得阻挠。就算地主不在家的,种了他们的地,该给的租子要先记在帐上,以后要给他们的。

  当然,现在是特殊情况,这个地租也要尽量减轻些,毕竟许多都是难民,不容易。”

  徐石麒拿出了内阁商议的办法,“内阁按陛下旨意商议出一个减租减息的方案,原则上,在长江以北地区,试行这个办法,具体则是夏粮所收,归耕种佃户所有。而秋粮所收,先将所收的两成五给佃户,剩下的七成五再地主与佃农平分,则地主得秋粮总产的三成七五,佃农实得六成二五。”

  夏粮不交租,其实也是有传统的。

  在以前,多数土地其实只能种一季主粮,所以地主跟佃户也就是分这主产品。就算现在,在江南吴地,一直以来也习惯是夏收麦,秋收稻,夏收的那一季麦子收入全归佃户,但秋收的稻谷则要分成交租。

  所以吴地佃户都喜欢早季种麦子,不喜欢种早稻,麦子只算是副产品,跟萝卜油菜一样,不算主产品,故此就算是在江南,他们也喜欢种一季麦,再种一季水稻,而很少种两季稻。

  一来麦稻交替,时间上比较充裕,二来还是种了早稻就也算是主产品,所以要抽租。

  所以现在内阁奉旨要搞减租,直接就不管夏季种麦种稻还是什么,直接规定夏季粮不交租地主,只交秋季粮。

  交租的方式,也按分成,而不是铁板租。

  在明末,江南地区铁板租是常例,就是固定租额,好的水稻田,田租往往达到一石二斗,不过实际上一般达到一石左右。

  遇水旱虫灾等,总要歉收减产,所以也会适当的减些租子,一亩收一石是底线。

  而现在内阁认为,江北现在属于特殊情况,因此出发点得是照顾百姓,因此搞分成租,但产量有高有低,所以先得划出两成五收成留给农民,然后再来分。

  农民地主各再分三成七五,最后地主总得三七五,农民六二五。

  “虽说是特殊时期,但也还是要尽量公平一些,原来地主佃户分成,往往是五五分,甚至六四分,虽说夏粮普通不分,甚至田地附带的山、土、泽收入不算,但我们制订这些规则的时候,还是要尽量考虑充分的。

  减租是朱以海提出来的,目的还是如今这种动荡情况下,百姓太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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